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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法庭三部曲

          发布时间:2018-08-06 15:44:29


            从跨入大学的门槛与法律结缘,到现在已有30多个年头了。许多事情在记忆中渐渐模糊了,而唯独与法庭结下的情缘,让我终生难忘。

            认识法庭

            大学的学习,使我迈进了法律的大门。然而,真正感知法律,却是在法庭。1987年9月的一天,我在政法学院学生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实习时,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的老人。他借钱给朋友,但后来朋友却不按约定还款,还蛮不讲理地当起了“老赖”。老人想到了打官司,可他既不懂法律又没钱请律师。我接手案件后和另一位同学做起了他的诉讼代理人。最终,通过法庭为老人讨回了3万元欠款和利息,这是我第一次与法庭的“亲密接触”。

            1988年3月,我到河北省石家庄市郊区法院留营人民法庭实习。那时候的法庭条件相当简陋,只有三名法官,两排平房和一名书记员。我到法庭后,白天随法官下乡办案,进学校讲法制课,到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晚上和同学讨论疑难案件,交流实习体会,生活忙碌而充实。3个月的实习生活,让我对法庭有了新的、更为全面的认识,我从心底里喜欢上了法庭。

            宣传法庭

            参加工作后,我曾在研究室工作,写了很多篇反映法庭工作和生活的信息与报道。1993年,陕西省岐山县法院蔡家坡法庭协助辖区村组、居委会和企业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将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了诉前,使法庭处理的案件逐年减少,形成了良性循环。得知这一信息后,我前往法庭所在地进行调研,写出了以《案海“救生者”》为题的报道,详细介绍了该法庭如何破解案多人少难题、走出基层矛盾纠纷难化解瓶颈的独特经验和做法,这篇报道见报后,在法院系统产生了很大的反响。有一个时期,下法庭、写法庭、赞法官成为我生活中不可少的一部分。

            建设法庭

            2007年9月,我到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任院长。上任伊始,摆在我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改变基层法庭简陋、落后的环境和办公条件。经过千方百计争资金、跑项目,克服重重困难,4个庄严大方、面积合规、功能齐全的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建成投用。法庭审判、工作和生活条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审判综合楼驻地也成了当时镇上的标志性建筑。

            一流的环境,还须一流的业绩相匹配。在抓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建立了审判协理机制,开展了法官和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日常协作,发挥人民法庭、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联动作用,共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使大量纠纷解决在了基层。我们就这一做法在省市有关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一晃30多年过去了,虽然不在法庭工作了,但我依旧关注着法庭。我相信,沐浴着改革的春风,法庭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作者系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刘志霞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第7433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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