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正在为纠纷所烦恼的您,我们相信,以最妥善的方式、花最少的时间和金钱解决纠纷、将纠纷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一定是您最大的期望和追求。如果这正是您的想法,我们建设您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您为之烦恼的纠纷。
一、诉前调解的含义
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暂缓立案,将纠纷交由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机构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的制度。
二、诉前调解的原则
诉前调解,将坚持自愿调解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三、诉前调解程序
在导诉分流处对于当事人选择社会调解的案件,由导诉分流员协调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室、资深法官调解室、妇联调解室、乡镇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等组织展开诉前调解工作;当事人选择司法调解方式的,移交诉调服务组展开诉前调解工作。我们的先行调解人员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担任,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达到彻底解决纠纷的目的。
四、诉前调解的特点
1、便捷高效。一般而言,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需要三个月,审理普通程序案件需要六个月,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时间会更长。如您愿意诉前调解,法院可在当日为您组织调解,化解纠纷。通过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您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您的权利只需很短时间就可获得法律保护。
2、节约费用。如果您选择诉讼,法院会依照规定收取一定诉讼费用。而如果您选择诉前调解解决纠纷,可以依法适当减交诉讼费用。
3、修复并改善社会关系。诉讼容易使您与对方当事人产生对立情绪,对您以后的生产、经营、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双方能够在进入诉讼前达成和解,双方对立情绪将会大幅降低。这样,您将有更多的机会开辟新的生活空间,也将迎来您更加蒸蒸日上的事业。
给别人一份宽容,也就给了自己更多的选择!我们相信,您一定会采取最妥善的方式,化解令您头痛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