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1、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包括19个职能科室,及6个派出法庭。归口管理预算单位1个。
2、主要职能。依法审理、执行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二、收入来源说明
本部门全部是财政拔款及中央补助收入单位。
三、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39.62万元,比上年增长 0.93%,主要原因为:同级财政保障力度加大。
2、本年支出 2200.98万元,比上年增长0.93%,主要原因为:同级财政加大了办案经费。
其中:
(1)人员支出 1281.46万元,比上年增长0.79%,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19.66万元,比上年增长0.81%,主要原因为:办案成本增加。
(3)项目支出 499.86万元,比上年增长 1.4%,主要原因为:信息化网络建设力度加大,装备与安全保障投入加大。
3、本年度收支结余38.64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公务用车经审定车辆数为53辆,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118.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1.13万元,车辆更新二辆支出27.03万元。
我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27.1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18.16万元,下降8.94万元,下降幅度1.08%。
注:“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为118.16万元,上年度为127.1万元,减少了8.94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压缩三公经费的效果。其中:车辆更新支出27.03万元、车辆运营费用91.13万元。本年度报废汽车二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