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内黄县人民法院收到一份自山东省邮寄而来的快递,这是当事人杜某希赠送给内黄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峰的一面锦旗,杜某希称赞张峰法官:“人民法院为人民,法官为民解纠纷”。
2017年,内黄县某镇村民杜某希因在山东务工,将8亩多耕地承包给同村村民杜某红耕种,2020年双方因土地承包、转包的费用产生纠纷。该案原、被告同属一村,经过多次诉讼累积的怨愤情绪,一旦处理不好,有可能双方矛盾会激化。张峰主动联系到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与村主任多次电话沟通,详细了解原、被告在村内的情况,讲解耕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并邀请村主任共同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在案件审理的同时,张峰一遍又一遍对双方当事人辨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请诉求。最终在案件判决后,被告主动向原告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内黄县法院致力于网格化调解机制,借鉴“枫桥经验”,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