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星戴月,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常态.近日,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郑方舟,就通过跨越昼夜的工作,让17万执行款在次日就有了着落。
毛某因拖欠合伙款,成为被执行人。毛某态度抗拒,声称无还款能力,拒不履行。鉴于上述情况,法院拟对毛某采取拘留措施。
下午4点,毛某被送至法院,等待次日体检后送拘。在这个间隙,郑方舟决定再做努力。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下,郑方舟与毛某“话家常”,在了解到毛某拖延还款是因为生意失败,出现经济困难时,他告诉毛某,经济困难是一时的,但继续抗拒执行,被列为“老赖”、被追究刑事责任,对自己和家人的影响是不可逆的。
听到这番推心置腹的告诫,毛某对先前的抗拒行为产生悔意,他立即拨打亲友电话筹措还款。次日早晨,毛某将筹来的7万元钱汇入法院账户,郑方舟组织毛某与申请人签订协议,约定剩余款项一个月内还清,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这起纠纷圆满解决后,已是第二天上午11点。一场跨越昼夜的执行后,郑方舟顾不上疲惫,又踏上新的执行征程。